近日,知名支付机构星驿付主体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公司名称变更及工商登记手续。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通星驿获批正式更名为“福建星驿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陈艺”变更为“林坚”,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新公司章程备案。
此次系列调整均严格遵循2024年5月施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名称中明确标注“支付”字样,凸显主业属性。
 

据悉,根据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同时,条例明确要求,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单位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支付”字样;支付业务许可被注销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也不得继续使用“支付”字样。

在此基础上,《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将“变更名称”纳入严格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细则明确,变更名称属于《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变更事项之一,应当报经人民银行批准;非银行支付机构申请变更名称,应当同时满足拟变更后的名称符合《条例》有关规定、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诚信记录良好、备付金管理机制健全有效等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在整体合规状况、风险管理、备付金管理等方面“过关”的机构,才有资格获批更名。

 

公开资料显示,国通星驿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是上市公司新大陆的控股子公司。2012年获得支付牌照,人行准许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2024年支付业务类型调整后,业务类型调整为“支付交易处理Ⅰ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