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场迟到的”账单”——冒用品牌+虚假”停用”短信这套电销老套路,终于被司法锤实了。

近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就(2025)闽0105民初4190号案件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河南两家电子科技企业——河南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XX科技有限公司——因冒用”星驿付”名义电销POS机,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立即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福建星驿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原国通星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30万元

这是星驿付品牌维权又一个落地的判例,也是支付行业对电销黑产”司法亮剑”的典型样本。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两家企业为抢夺商户资源,长期开展违规电销推广:批量向商户发送 “星驿付 POS 机即将停用” 虚假短信制造恐慌,再以超低费率换机为诱饵诱导商户更换机具。

这套玩法不仅让大量商户误换机、被扣不明押金,资金结算暗藏风险,更严重透支星驿付多年积累的品牌口碑,分流正规服务商存量商户,扰乱收单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长期以来,冒用支付品牌电销切机已是行业顽疾。此前,小编在多篇文章中曾介绍,存量市场饱和后,不少无资质外包机构放弃合规地推,依靠短信、AI 外呼低成本抢客,统一套用 “设备到期停用、免费换新低费率机器” 话术,先制造焦虑再诱导切机,事后随意上调费率、扣留激活押金,大量商户维权无门。

 

针对此类乱象,星驿付多次发布官方严正声明,最近的两次分别是2025年11月,国通星驿发布《关于防范电销行为的风险提示》,以及2026年1月,星驿支付又向合作伙伴下发《关于规范各合作伙伴展业行为的函》。

两份通知中,星驿付反复重申:公司从未通过电话、短信主动推销 POS 机,所有机具办理仅能通过官方 400 热线、公众号及正规线下服务商渠道;凡是陌生来电、短信要求换机、索要验证码,均为冒用品牌的诈骗行为。同时星驿付搭建全网侵权监测体系,联动公安、法院开展全链条打击,对仿冒电销、虚假宣传行为坚持 “零容忍”,发现一起、起诉一起、追责一起。

换句话说,星驿付是把”官方声明→代理商规范→司法追责”这条链路走通了:先公告撇清、再自查自纠、最后对碰红线的外部黑产直接起诉。这次30万判赔,算是链路闭环的一块拼图。

30万对一家持牌支付机构来说不算大数,但这份判决援引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以及最高法反法适用解释的第四条、第十二条——把”冒用注册商标+冒用企业名称+虚假宣传引流”打包定性为不正当竞争,而不是简单地按商标侵权或合同纠纷处理,对同行后续维权是现成的判例参照

司法这一锤下去,河南这两家是赔了30万+停了业务,但对还在用”停用恐吓+低费率诱饵”跑马圈地的电销团队来说,信号已经很清楚——冒用品牌不再是”擦边球”,是真能判、真要赔、真会留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