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发布了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编号:贵银处罚〔2026〕02号)”;持牌支付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被罚没近180万。

具体来看,海科融通贵州分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央行贵州省分行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193898.86元,并处罚款158万元。
此外,姚某对海科融通贵州分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9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海科融通成立于2001年,于2011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准许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2024年《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业务类型更新为“支付交易处理Ⅰ类”。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月16日晚间海科融通母公司翠微股份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

该公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亿元到-4.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1.97亿元到2.37亿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亿元到-4.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1.51亿元到1.91亿元。

据公告,公司业绩变动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主要受其所处收单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收单毛利率下滑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本期经营亏损。此外,公司零售业务受市场环境影响,销售收入下滑,综合毛利减少,导致零售业务经营亏损。同时,基于当前零售业务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在报告期相应调减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金额,对本期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