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税总局官网通报案例显示:

河北唐山某加油站使用第三方平台个人收款码收取经营款项,累计1183万元,未依法申报纳税。最终被税务局处罚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为224.05万元。

那么税务局是如何发现的呢?

税务局并没有“专门查他”,而是通过大数据比对+实地核查,发现该加油站存在三个异常信号:

1.税负异常:增值税税负远低于同地区同类加油站。

2.收入与场景不符:地处交通干线,车流量很大,但申报收入却很低。

3.库存异常:申报的油品库存远超实际存储能力。随后,税务局联合公安现场检查,直接发现了个人收款码的使用记录。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三流不一”,一查一个准。

除了上述大数据追查税务,近日,小编了解,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收款的监管新规已全面落地‌,核心是通过“金税四期”和央行反洗钱系统实现精准监管,‌并非禁止使用个人收款码‌,而是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行为提出合规要求。

 

‌一、是否还能用个人收款码?

‌‌可以继续使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及微信、支付宝均明确表示,‌个人收款码不会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但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若长期、大额、固定用于经营(如开店、摆摊、网约车等),应升级为‌个人经营收款码‌或‌商户收款码。✅ 日常收红包、朋友转账、卖二手闲置等‌非经营行为完全不受影响‌。

二、哪些行为会被重点监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央行及支付平台最新规则,以下‌三个关键阈值‌是重点监控红线:‌10万元/月‌:连续3个月月均收款超10万元,系统自动推送“疑似经营行为”预警(因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为月10万元)‌。‌120万元/年 或 2000笔/年‌:年累计收款超120万元或交易笔数超2000笔,‌自动判定为经营性收款‌,数据同步税务部门,需升级商户码并报税‌。‌5万元/单日‌:个人账户单日累计现金收支≥5万元,银行需上报大额交易(但‌不等于被查‌,只要用途真实、保留凭证即可)‌。⚠️ 部分高频行业(如餐饮、零售)在部分地区阈值可能下调至‌80万元/年‌‌

三、合规建议‌‌立即自查‌:

若年收款接近或超过‌80–120万元‌,建议尽快升级为‌个人经营收款码‌(微信/支付宝提供,‌免费‌)‌。‌转账备注要清晰‌:如“货款”“装修款”“学费”,并‌保留合同、发票等凭证10年以上‌‌。‌禁止公私混用‌:企业主不得将经营收入转入私人账户用于消费或还贷,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偷逃税‌。‌勿拆分交易规避监管‌:系统可识别同一身份证下多账户流水合并计算‌小编建议:经营收款尽快升级为商户收款码达到纳税标准如实申报避免公私混用、大额频繁零散收款2026年的资金监管,本质上是”给合法交易松绑,对违规行为收紧”。监管盯的从来不是”高收入”,而是”异常收入”。所以,经营收款尽快升级为商户收款码,达到纳税标准如实申报,避免公私混用、大额频繁零散收款。

毕竟,合规才能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