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业内知名支付公司鲲鹏支付发布了《关于规范官方沟通渠道、严防仿冒诈骗的严正声明》。
声明中提到:
针对此次大规模信息冒用、仿冒诈骗行为,我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专项风控处置与维权程序,固定全部侵权证据,依法向相关侵权主体发送律师函,严厉追责非法泄露信息、冒用我司名义的违规违法行为。

针对此次信息泄露、冒用侵权事件,我司不会止于现状整治,后续将持续加大风控排查力度,溯源追查所有非法泄露、冒用我司信息的渠道与个人,坚持通过法律手段从严从重追责,严厉打击各类仿冒我司名义实施诈骗、侵权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任何损害用户及我司权益的不法行为。

以下为声明函全文:

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支付行业第一家支付公司发布声明函,此前小编在《易生支付发布严正声明 星驿支付发代理商规范函》等多篇文章中都有过介绍。
支付公司声明函中提到的正是支付行业现在不容忽视的商户数据泄露问题。据不少代理商反应,很多平台客户一注册,次日便能收到切机/换机的电话或者短信,支付公司以及代理商对此特别头疼。
因此也就有了上文中鲲鹏支付提到的:依法向相关侵权主体发送律师函,严厉追责非法泄露信息、冒用我司名义的违规违法行为。
此前,我们在《星驿付起诉河南两家POS电销公司,法院判赔30万…》一文中曾爆料过两家POS机电销公司被起诉,最终被法院判罚30万元。
星驿付当时的流程也是:先公告撇清、再自查自纠、最后对碰红线的外部黑产直接起诉。30万判赔,算是链路闭环的一块拼图。
经过上次星驿付一战成名后,据小编了解,目前多家支付公司都准备通过法律手段打击此类行为。前两天就有支付公司领导咨询小编相关判决书文件的详细情况,原因也是他们近期也要整治此类行迹恶劣的代理商。
所以,小编尤其提醒相关代理商。冒用品牌不再是”擦边球”,是真能判、真要赔、真会留案底
法律参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以及最高法反法适用解释的第四条、第十二条——把”冒用注册商标+冒用企业名称+虚假宣传引流”打包定性为不正当竞争,而不是简单地按商标侵权或合同纠纷处理,对同行后续维权是现成的判例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