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公布的“支付业务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同意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
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公司名称并未披露。公示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

据悉,根据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
而《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变更名称属于《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变更事项之一,应当报经人民银行批准;非银行支付机构申请变更名称,应当同时满足拟变更后的名称符合《条例》有关规定、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诚信记录良好、备付金管理机制健全有效等条件。
公开资料显示,国通星驿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是上市公司新大陆的控股子公司。2012年获得支付牌照,人行准许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2024年支付业务类型调整后,国通星驿业务类型调整为“支付交易处理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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